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一、认真履行职责。责任督学要监督指导挂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;收集师生及家长对挂牌学校教育教学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;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。 二、做好计划总结。责任督学实行组长负责制,在年初制订督导工作计划,经县教育督导室审定后实施。年底做好督导工作总结和述职。 三、开展督导检查。每学期在责任区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导,每次在一所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。专项督导后,向挂牌学校主要负责人反馈情况,并在三日内写出督导报告,上报县督导室。 四、加强服务指导。责任督学要做好与挂牌学校的沟通衔接,争取理解和支持。要全面了解挂牌学校工作,及时总结挂牌学校成绩,推广典型经验。要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,找准发展定位,挖掘办学特色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,促进学校内涵发展。要主动为挂牌学校服务,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为挂牌学校排忧解难。 五、畅通信息渠道。责任督学要坚持定期走访联系,认真倾听群众呼声,耐心答疑解惑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做好记录,及时转办、督办、催办。要通过问卷调查、电话访问等各种形式,适时了解群众对挂牌学校的满意度。责任督学每学期向县教育督导室提供2条以上督导工作信息。 六、开展督导约谈。责任督学会同县教育督导室,对问题较多或相关问题整改不力的挂牌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,促进学校对问题的整改落实。 七、加强学习研讨。责任督学应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。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、培训,丰富知识,拓宽视野,提高素质。每学期县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工作交流,相互学习,共同提高。 八、填写工作手册。责任督学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及时填写《责任督学工作手册》,并在学年末上交县教育督导室。
2014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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